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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滨河佳苑何时可以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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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7 12: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您好!

       2020年1月6日询问了滨河佳苑房产证的事情,并给予了回复。

情况为开发商不合规及材料不全导致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

引用回复“2018年10月25日,为加快推进我市问题楼盘集中化解工作,孟州市人民政府关门成立了孟州市问题楼盘化解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孟政文〔2018〕159号)。”

问题如下:

1.开发商无法提供相应资料,小区业务是否无权获取或无法获取不动产证。
2.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在解决争议楼盘问题上,是否有具体指标与具体方案。
3.针对滨河佳苑小区房产证问题,是否有明确具体时间。
4.如何保证购房者正常获取不动产证的权利。
发表于 2020-7-27 16: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
发表于 2020-8-6 11: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现将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公布如下:

       2020年7月29日,我局接到了焦作市政府在线市长信箱转办件2020年第88号“咨询滨河佳苑何时可以办理房产证”转办事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咨询问题
  滨河佳苑业主咨询:1、开发商无法提供相应资料,小区业务是否无权获取或无法获取不动产证。2、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在解决争议楼盘问题上,是否有具体指标与具体方案。3、针对滨河佳苑小区房产证问题,是否有明确具体时间。4、如何保证购房者正常获取不动产证的权利。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滨河佳苑小区由河南九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因河南九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所以未办理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三、处理结果
      1、关于“开发商无法提供相应资料,小区业主是否无权获取或无法获取不动产证”问题: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河南九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该小区房屋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所以无法办理转移登记。

      2、关于“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在解决争议楼盘问题上,是否有具体指标与具体方案”问题:依据《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问题楼盘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孟政[2019]19号)文件规定,本法适用于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后停建,并经市问题楼盘领导小组综合认定列入市问题楼盘化解台账的项目。

      3、关于“针对滨河佳苑小区房产证问题,是否有明确具体时间”问题:因河南九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所以无法确定时间。

      4、关于“如何保证购房者正常获取不动产证的权利”问题:只要小区业主按照不动产登记的要求到我单位申请并提供登记所需的材料,我局将会尽快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我局已将该问题做为历史遗留问题上报给孟州市问题楼盘化解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同时,我局将跟踪并督促河南九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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