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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司法拍卖房屋撤销前房主买房合同,前房主农村户口进城购房补贴需要退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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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7: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前购买山阳区法院拍卖房屋一套,在去办理该房屋合同备案注销时,焦作市房产中心交易所窗口告知,前房主买这套房子时焦作市推行焦作市农村户口进城购房补贴,当时这套房子每平方米补贴有150元,如果要撤销该房屋合同备案,需要在财政局指定账户中存入 150*房子面积 的钱款,才能办理撤销该房屋合同备案,我朋友到市财政局询问,财政局工作人员告知 司法拍卖房子不应交纳该项费用,焦作市房产中心交易所窗口应直接办理房屋合同备案注销,但是 交易所 却说是税务上要求的,所以想问问贵局我该 交纳前房主已经领过的购房补贴吗?
发表于 2020-12-21 09: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前房主买房时依据当时的政策,享受了农村户口进城购房财政补贴。现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该项补贴是否需要退缴,不属于涉税事项,具体办理规定和程序建议咨询房产交易中心或财政部门。如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财行税科电话0391-355977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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