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33458|回复: 3

[已答复] 倡导垃圾分类,不能不考虑老百姓的感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4 11: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示范区百大嘉苑的业主,前两天在小区群里看到”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物业发的通知,意思是因为要实行垃圾分类,所以要把单元门口的垃圾桶撤掉。
  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当然支持了。以前单元门口放的就是2个分类垃圾桶,上边写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现在说是把这些桶撤走,为得是让老百姓把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但是,指定位置放置的赫然就是从单元门口撤走的那些垃圾桶!!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你指定位置的时候问过广大业主吗?能不能指定在方便业主投放的位置?比如指定在”去往小区大门的路边“。现在指定位置是在小区的四个角落里!!上班时候把垃圾捎下来,先得往大门的反方向跑个百十米,再折回来,有车的还得再下地库开车,然后才能去上班,这不是折腾老百姓吗?你们看现在网上那个跟着员工跑的消毒大爷,再看看咱的相关管理者,为人民服务这几个字抛哪了?
  通知里写的是”接焦作市城管局、房管局行政会议命令“,要撤桶,这样看来就不是物业的问题了,而是城管局、房管局的官老爷们定的规矩了!咱的官老爷们的官威——真大!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新用户注册

x
 楼主| 发表于 2021-1-26 17: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两张“撤桶”第二天早上7:08分拍的照片,看看这垃圾到底是怎么“分类”的!!!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新用户注册

x
 楼主| 发表于 2021-1-26 17:46:08
照片的拍摄信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新用户注册

x

发表于 2021-2-5 11: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负责同志深入小区,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在贵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试点工作中,由于我局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完善、指导不到位等原因,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对此表示歉意。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小区走访调研,进一步征求物业公司、居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并会同生活垃圾分类运营企业围绕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式,为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做好引导服务。二是加强沟通宣传。印发了4万份告知书和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向广大业主进行发放,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召开了业主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地为业主答疑释惑,宣传解读政策规定,并号召业主代表从自身做起,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三是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欢迎拨打电话:18303973192,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言献策,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最后,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楼主| 发表于 2021-2-28 18: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询问广大业主,根本就没有人来走访,也没有征求小区居民意见,更没有完善工作措施和改进工作方式。告知书和分类指南一份没见。业主代表座谈会更是没有人知道,不知道你们选的“业主代表”是哪些人?
没有解决一点实际问题,垃圾桶还是在小区四个角放,还是没有人管,到那里垃圾随便扔。

下图是2月28日的“垃圾分类”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新用户注册

x
发表于 2021-3-1 10:39:44
我是百大嘉苑小区的一名业主,对于贴主的问题,我来补充几点。
垃圾分类是个好事情,但是在这个撤桶的过程中,到底是为了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还是只是为了搞政绩,贴主关于垃圾分类点的照片已经证明了一切。让我们居民感到不舒服的是,在这项工作推进的整个过程中,充满了浓郁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为了政绩强制推行,没有经过调研、损害群众利益,并且整个推行过程没有体现任何关于倡导“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指导,有的只是行政命令式的强制和管理。
       第一点。我们小区的情况,在我们小区,垃圾桶设置与公共卫生,是小区物业来负责,居民每年要向物业缴纳相应的费用。
在这样的前提下,小区居民和物业已经构成了民事关系,在合同的约定下,小区物业必须向业主提供相应合理的垃圾桶设置和服务。在推行撤桶政策过程中,城管局无视上位法《民典法》的相关规定,不考虑垃圾桶的合理位置,直接将垃圾桶集中到小区的四个偏僻角落,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二点,在小区撤桶的前期,没有安排任何调研工作,在不听取民情民意的情况下,强制进行试点。只是在单元门口贴了一张通知,三天后就直接撤桶。当时有工作人员在小区业主群中进行通知,大家纷纷反对,要求垃圾分类宣传员拿出相关政策,当时垃圾宣传员回复会反映给城管局领导,但是后期毫无任何回答。整个过程官僚主义十足,无视居民的基本权利,直接以侵害小区居民的利益为前提推行工作,严重的不作为。
       第三点,在撤桶工作进行后,根本没有任何有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向下进行。小区集中扔垃圾的地方,垃圾桶仍为单元门口的垃圾桶,根本没有四分类的标识。同时,在居民投放垃圾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进行指导,也没人任何人讲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见,此次的所谓撤桶并点的工作,纯粹就是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为了政绩搞的拍脑袋决策。

      我们百姓的要求其实很简单,我们每年都需要缴纳很多物业费,那么我们想要享受正常的服务,能够正常方便的扔垃圾。所以,希望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停止对我们小区物业的强制命令和干预,停止对居民的权益损害。让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垃圾桶恢复到撤桶前的正常状态,让我们居民正常享受合同约定的服务。
     对于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深入群众,做好宣传指导,并且在不损害居民权益的情况下,合理进行推进,小区居民会积极予以配合。

发表于 2021-3-1 10:49:46
在这个推进垃圾分类的过程中,一方面觉得太荒唐,另一方面又感叹,身为一个老百姓,生活怎么这么难。
每年缴纳不菲的物业费,非但不能够享受更好的服务,日常生活还在拼命的增加难度。
物业收集垃圾方便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有面子了,唯一被损害、被刁难的,就只有底层的老百姓。

发表于 2021-3-1 10:51:32
小学生的家长 发表于 2021-2-28 18:42
经询问广大业主,根本就没有人来走访,也没有征求小区居民意见,更没有完善工作措施和改进工作方式。告知书 ...

身为一个老百姓真的是太难了。
每年缴纳不菲的物业费,非但不能够享受更好的服务,日常生活还在拼命的增加难度。
物业收集垃圾方便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有面子了,唯一被损害、被刁难的,就只有底层的老百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23 06:05 , Processed in 1.75474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