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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职工医保中的公务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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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5: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什么样的人群医保报销时可享受公务员二次报销,该补贴计算方式是什么,如果超出统筹金额进入大病医保后,是否还能享受公务员二次报销
发表于 2021-3-8 17: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局<焦作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01〕67号)规定:
    第二章  医疗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第五条  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府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它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第六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参照本办法实行医疗补助的其他人员。具体人员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央、省、部署驻焦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第四章   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
    第十二条  用于享受医疗补助人员住院(包括重症慢性病病人门诊)时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按规定支付每年度个人自付比例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次起伏标准部分)的80%。
    另外,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局<焦作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01〕66号)第八条规定:
    参保职工保险年度内发生超出市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结算费用的90%赔付。
    感谢来贴咨询。
 楼主| 发表于 2021-3-9 14: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额度后,就是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不再享受医疗补助?
 楼主| 发表于 2021-3-9 14:50:55
医保局 发表于 2021-3-8 17:33
网友你好。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局的通知》(焦政办〔2001〕67号)规定:
     ...

也就是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额度后,就是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不再享受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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