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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咨询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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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1 10: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我的家人以前在郑州工作,单位给交了6年职工养老保险,这中间到现在停交了7年,今年在温县又重新就业了,温县的单位今年也开始为其交职工养老保险了,请问下这种情况需不需要把郑州交的6年职工社保转到温县?听说现在都联网了,不需要转的?是不是这样的呢?还有,对退休有没有影响?盼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21-3-12 10: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经向县社保中心了解,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省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52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16日起,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基金。
    一、经办程序:
    1、参保人员按规定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温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温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接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对符合转移条件的,通过信息系统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传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通过信息系统传送给温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3、温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手续。
    二、注意事项:
    1、办理相关养老保险手续时,用人单位和参保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办理。
    2、转移参保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进行办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时须配戴医用防护口罩,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三、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温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地址:黄河路西段676号;咨询电话:0391-2118611,21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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