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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户口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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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1 15: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自有农村住房且有区政府发放的房产证,由于户口一直和老人在一起很不方便,去马村区安阳城派出所办分户,工作人员不予办理,说拿新式的农农村土地房产证,我们村都没有发放此证,老的房产证为什不管用?请解答
发表于 2021-3-19 14: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分户政策,户内成员立户以实际居住为原则,一个地址只能立一户,和父母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子女,不能单独立户。没有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可持房产证等能证明实际在某处居住的相关证明办理立户或分户业务。
经向安阳城街道办核实,目前该辖区农村产权证均在更新中,未更新的原始证件因时间久远不能说明房产的具体情况。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未和父母共居一处,可凭门牌启用书或其他实际居住手续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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