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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九鼎物业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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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09: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九鼎南区物业交房时说的不买车位,租车位的话每月150元,现在私自把费用涨到360元每月,试问这是依据什么法律,什么规定的,况且现在大部分业主没入住,敢问入住后还更了得,都他们说的算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此事。
发表于 2021-3-23 11: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通过媒体施压
发表于 2021-3-23 14: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委会,换物业,降物业费
发表于 2021-3-23 14:44:40
成立业委会 更换物业

发表于 2021-3-23 14: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
发表于 2021-4-2 09: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现将孟州市住建局答复公布如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设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通过规划部门了解该小区的车位归属权,车位出租价格应是业主与开发企业双方协商,九鼎毓秀物业公司受开发企业委托代收车位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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