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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水电费加价收取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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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 11: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政府领导:
   朝阳一街东段长恒文化小区物业近几年在代收水电费时一直在加价收取。现在河南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水电气暖不合理收费全面清理的通知,焦作市发改委也开始根据省发改委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其中就有代收水电费不允许加价收取的规定,那么想问问想长恒小区的违规加价收费行为何时能够规范呢。谢谢。
发表于 2021-4-6 08: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应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处理,请等待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21-4-19 09:58:51
尊敬的政府领导。
   群众的问题已经提出多时,还没有看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希望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提高一点。

发表于 2021-9-7 10: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调查,情况如下:
1、电费问题:长恒文化小区因电力设施设备没有被专业经营单位(供电部门)接收统一管理,自建成以来一直由物业公司(武陟县和美物业有限公司)负责维修、维护、收费,属于供电公司转供电,物业公司合表管理模式,未采取阶梯电价收费“即第一档电量标准为每户每月180度,每度0.56元;第二档电量标准为每户每月180-260度,每度0.61元;第三档电量标准为每户每月260度以上,每度0.86元。”
该物业公司反映由于电力设施设备老旧,造成小区线路损耗和维修成本较大,2018年物业公司经与小区业主协商后,调整至0.65元/度,高于国家指导电价0.56元/度。经我单位工作人员调查,物业公司提供不出当时与业主协商的业主姓名、调查问卷等任何记录材料。
2、水费问题:长恒文化小区的自来水同样没有被专业经营单位(自来水公司)接收统一管理。自建成以来一直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维护、收费,按照县自来水公司统一收费标准2.35元/方收取,未发现加价现象。
二、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信访人反映小区电费高于国家指导电价的问题,物业公司在没有按照相关程序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情况下,采取电费加价行为,我单位对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武陟县住房保障中心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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