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7103|回复: 3

[已办结]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证人依法享受的待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23 13: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孟州市谷旦镇北那村村民;由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之后,外出务工,发证时由父母领取,最近看了《持证说明》和相关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想问一下: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持证说明》第三条“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这个奖励是如何发放的?为何没有看到这个奖励?

2.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
我们村在2009、2014年和2019年三次调整责任田,都没有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要求村里按条例,给予独生子女父母本来就应该享有的分配?

3.我们小组的土地承包款是否属于集体经济收入?在分配的时候独生子女家庭是否可以多分一人份?

4.沿黄高速公路征地即将到我们村组,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由此而言,独生子女家庭是可以多分一人份吧?
发表于 2021-5-24 11: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
发表于 2021-5-31 16: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现将孟州市谷旦镇政府答复公布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调查情况
问题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持证说明》第三条“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这个奖励是如何发放的?为何没有看到这个奖励?
经查:根据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豫卫指导〔2016〕8号文件精神,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准确把握《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删去了关于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以及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等规定,删去了关于对自觉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的规定。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要求安排生育第三个孩子的,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是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是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条例》同时对再生育审批的程序、权限和相关要求作了规定。参照以上条例内容,此项奖励政策已取消。
问题2.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我们村在2009、2014年和2019年三次调整责任田,都没有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两人(份)分给,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要求村里按条例,给予独生子女父母本来就应该享有的分配?
经查:反映人提出的“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的问题,2009、2014和2019年三次调整责任田是北那村村组自发行为,未经谷旦镇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同意。且2018年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中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所以说,《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应参照我国最新土地承包法实行。
我国土地延保政策30年不变,是从1998年实施,截止2027年结束,对反映人持独生子女证是否能多分一人份土地的诉求,应严格按照规定,在下一轮2027年土地调整时按照土地承包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等程序后确定。
问题3.我们小组的土地承包款是否属于集体经济收入?在分配的时候独生子女家庭是否可以多分一人份?
经查:见问题2解释调查情况。
问题4.沿黄高速公路征地即将到我们村组,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有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由此而言独生子女家庭是可以多分一人份吧。
经查:目前沿黄高速公路还处于设计阶段,赔偿问题还未涉及,故目前无法确定。
二、处理建议
此次所反映的问题一,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改前内容,目前此项奖励已取消,故不能享受2000元的奖励;问题二、问题三应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于2027年调整时综合协调解决;问题四因沿黄高速公路还处于设计阶段,赔偿问题还未涉及,故目前无法确定。
如还有疑问,请到谷旦镇政府计生办,该镇相关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21-6-1 18: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jzmz 发表于 2021-5-31 16:58
您好,现将孟州市谷旦镇政府答复公布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调查情况
问题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持 ...

谷旦镇人民政府真会推诿扯皮啊!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持证说明》第三条“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
我的这个证是2009年3月份发放的,在“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豫卫指导[2016]8号”文件之前;只是看到持证说明以为已经发放存折,查询明细后没有看到这笔奖励,才来咨询发放途径的;
再说若“奖励政策已取消”就不会出现在《持证说明》上。发证时间在删除条款之前,也印刷在证件上面的奖励怎么会取消?


2.这是拿土地承包法来解读《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样的推诿是有法可依啊?
相关的还有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可以拿来作为推诿、不作为的接口!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待遇和土地承包法并没有相悖之处,都是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也没有违反承包原则,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制定的法律实施的时候还需要经过每一级人大、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同意才能得到执行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1-11 11:22 , Processed in 0.04983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