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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控告温县华洋天玺预交房强行叫业主先交物业费和签验收房合同才叫业主进门看房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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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9 2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9号华洋天玺1号楼和2号楼先预交房,广大业主在这么热的天气都去后,温县华洋天玺工作人员不让业主进去看房,说:先交物业费和签验收房合同才叫业主进门看房,请问我们辛辛苦苦血汗钱购买个房子,交房了我们业主不先看看房子是否有质量、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标注面积是否一致、门窗封闭情况、是否有积水情况等等,就强行我们业主先交物业费和签验收房合同才叫业主进门看房?请问温县华洋天玺这样是否违法,是否有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相关合法证明材料?也不给我提供全额发票,也不给我提供和房管局验收的凭证材料,请县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还我们业主合法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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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31 09: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经向相关部门了解,1.关于先交物业费和签验收房合同才允许业主进门看房问题。县住建局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网民反映情况属实,该单位相关科室约谈华洋天玺负责人责令其进行整改,华洋天玺负责人现已通知小区物业公司改正到位。2.关于开发商未提供全额发票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制度,即在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交付房地产项目)之前,都为预缴增值税,无法开具正常发票。目前该项目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结算,不动产部门未对其进行面积实测,造成发票票面的面积无法确定,故无法开具最终发票。如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县住建局6192411,县税务总局643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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