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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温县家天下东区电力问题归哪个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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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09: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县家天下东区是一个比较老的小区,变压器之前由二建公司购买,每月5日由专门电工收取电费。现用电负荷增多,加上天气炎热,近两日天晚上就停电,打电业局维护电话,对方说不是他们业务,只能帮忙看看…
想问问,咱们政府相关部门:1.应如何将我们小区并入电业局统管:2.政府能不能出面牵线搭桥,三方共同解决老旧小区遗留问题;3.哪个部门能够对接,联系电话多少;4.我们业主还需要做什么
发表于 2021-7-14 16: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经向县供电公司了解,该公司高度重视,按照问题内容逐字解读,研究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积极与国网焦作市供电公司专业部门沟通,相关情况如下:家天下东区为温县第二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开发管理的小区,小区内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电费收缴等工作由二建公司负责。与其相关的政策有:1.电力设施维护管理政策。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33号)文件第五章第十七条:“住宅项目共用电力设施、专用电力设施(物业、商用、电梯、消防、绿化、道路照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建成投运后,可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护管理。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的,供电企业负责抄表、收费、维护、服务‘四到户’”之规定,该小区产权单位为二建公司,小区内的电力设施应由二建公司维护管理。2.电力设施资产移交的政策。按照《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规范用户出资工程财务入账工作和进一步加强用户资产无偿接收两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电财〔2021〕78号)文件第三款“用户资产接收工作要求”的第二条“完善用户资产接收手续,切实防范法律风险”中有:“接收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原则上应与业主委员会签订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等签订协议的,应要求并督促其在特定地点(售楼处或小区物业公告栏等)或房屋出售合同中履行相关告知义务,通过公告或合同条文形式告知相关利益人,该小区的专用供电配套设施已无偿移交电网企业或相关房屋建筑物由电网企业无偿使用,同时应告知移交日后该专用供电配套设施的维护改造责任和相关费用由电网企业承接,相关业主不再承担。”另外,在该文件第三款第三条“合理优化接收用户资产技术标准及流程,提高接收效率”中明确了接收用户资产的验收和接收标准。具体为“各单位接收用户资产原则上执行《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交接验收规范》《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配网工程交接验收细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为提高资产接收的效率,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非必要的接收资产所需技术参数、标准、运行记录等资料。”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电力设施维护和资产移交的相关工作,目前二建公司尚未提出移交事宜,该小区的电力设施应由二建公司维护管理。如有疑问,请向县供电公司咨询,电话:0391-616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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