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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公积金异地贷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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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 18: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积金异地贷款咨询
你好,本人焦作人,工作在郑州,社保和公积金等都是在郑州缴纳,现在想回焦作买房,请问能用郑州的公积金吗?贷款额度的政策是怎样规定的?谢谢!
发表于 2021-8-10 08: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市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的职工。
贷款条件。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欠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
2.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3.借款人在就业地正常缴存社保半年以上。
二、所需材料
借款人除个人要件、购房要件和户口簿外,还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缴存证明、近三年的缴存明细(缴存不足三年的提供其相应的缴存明细以确定缴存时间系数)、就业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的社保缴存明细;就业单位出具的薪资证明和近半年的代发工资流水。收入按照以上三者取其低的认定,同时社保缴交单位须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代发工资流水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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