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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山阳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和平街社区办事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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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2 12: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
我是来自山阳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和平街社区的一位居民。
按7号通告中要求,去6号通告中指明定点机构人民医院于2021年8月6日下午16:00做核酸检测,并开具发票,于社区办理报销时,社区说不予报销。向卫健委咨询,做核酸前打区防疫办电话,办事人员说开证明后去做核酸即可,有可能是先自行垫付,保存好发票票据,我按通告要求照做,现确不予报销?

今日,做第二轮核酸检测时,告知不再免费,且如果是在社区中做的20元混采不符合要求,必须要求做75元的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难道不是证明个人为阴性即可?哪项文件指明需要硬性做75元的检测。
特在此咨询,麻烦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回复。
发表于 2021-8-13 16: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获悉,已向相关部门转办。
发表于 2021-8-15 10: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积极参与核酸检测工作。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东方红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并立即调查落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您所反映的做核酸检测费用报销问题:经调查,《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1年第7号)发布后,和平街社区共为21名符合免费条件的人员开具了“属于11类易感人群的证明”,并建议大家到6号通告指定的检测机构(山阳区卫健委管理的艺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免费检测。目前已到上述机构完成检测的人员,未支付任何费用,未产生任何费用票据。
2.关于您到市人民医院做免费核酸检测后产生的费用票据报销问题:市人民医院也是6号通告中明确的免费检测定点医院之一。按照7号通告规定,您在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时产生的费用,“有单位的由单位解决,没有单位的凭社区(村)证明,由所在县级政府解决。”您到社区报销费用时,由于当时工作人员未曾遇到过类似问题,对如何处理票据报销事宜不太了解,经请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后,暂时采取了核酸检测结果存档、费用票据登记等措施,未能及时帮您办理报销事宜,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为尽快解决您的票据报销问题,我们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采取先行垫付的方式,特事特办,为您先行支付费用,再履行报销程序,确保报销费用尽快送到您手上。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方便我们与您联系。此外,我们也将加强政策沟通与业务学习,确保上级要求能落实落细。
3.针对第二轮核酸检测不免费及要求做75元核酸检测问题:按照7号通告,11类易感人群免费做核酸检测的截止时间为8月6日前。之后不再免费。由于免费检测期间人员较多,为快速检测,各检测点通常会采取10人一组的混检方式。而平时检测时,各检测医院一般会采取单人单次检测的方式,所去的医院不同,具体检测的方式和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敬请您的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391-839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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