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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二问农村老人老宅基地危房翻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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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5 09: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5月12日在政府在线反映老宅基地危房翻盖问题,6月7日,周庄镇政府的答复公布如下: 经调查研究,刘庄村委会同意当事人对现住房屋进行修缮或翻新,但不得超出原建筑区域。由于不服该答复,镇政府又给不出合法的法条法规解释,让去法院告状,于是分别于7月7日起诉至修武法院及8月15日上诉至焦作中院,两级法院裁定均认为周庄镇政府出具答复无论从格式上还是内容上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要求刘庄村村委会出具宅基地申请表和周庄镇政府出具正式的内容文书。但是刘庄村村委会拒不提供申请表让找镇里处理,镇里说必须同意以上答复才出具。7月21日处于无奈打电话给修武县党委督查室,期间督查室两次打电话催办此事。9月7日,镇政府私自将暴雨前房屋鉴定等级C级(不宜居住)调为调B级(可以居住)。不知何故至今周庄镇政府依然没有处理此事。希望上级政府能“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让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尽快催办镇政府和村委会给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处理。不胜感谢!
发表于 2021-9-16 10: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1-9-27 11: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周庄镇政府的答复公布如下:
      1、当事人不能提供此宅基地的划拨手续,所属权存在争议,请当事人与村委会进行沟通确认。
      2、当事人提起相关诉讼后,修武县人民法院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结果为不予立案。
      3、房屋鉴定等级为第三方鉴定公司鉴定,周庄镇政府无鉴定资质,未私自更改鉴定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1-9-27 17: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jzxw 发表于 2021-9-27 11:22
现将周庄镇政府的答复公布如下:
      1、当事人不能提供此宅基地的划拨手续,所属权存在争议,请当事人 ...

首先感谢这一次回复速度,但是对答复有如下疑问:
1当事人有1992年的焦作中院判决书,有时任刘庄村书记等三人的证言,都已经提交镇政府,所以当事人住了几十年的宅基地所属权不存在争议,对于村委会提供的虎头蛇尾、不尊重法律事实的证言实在令人气愤;现在本村村民能拿出宅基地划拨手续的有几家?希望尊重法律、尊重事实,让争议人站出来,不要随便妄下结论。
2.法院需要镇政府一级出具正式详细的签字盖章宅基地申请表,不批可以说明理由,拿出证据,为什么村镇两级不按要求向法院出具?请解释!不要因为法院不予立案是原告的原因,而是周庄镇政府有关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让法院指出工作错误还不改正。请尽快按法院要求出具文书,不要再踢皮球了。
3.第一次反映问题,有争议为什么同意翻盖?
4法院认为村委会对外不具有资格,不要把问题推给村委会。
5本月刘庄村委会通知调整房屋等级,是哪个上级部门下的命令,请说明。
6这个事情已经过了大半年了,请政府尽快解决此事,不要让当事人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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