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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重大疾病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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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9 11: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大丰镇东水运村居民,我婆婆五年前因乳腺癌手术+化疗花了十几万,报销后也有7万多,每年两次复查也得小万吧,一个月免疫治疗药物也要几百,今年复查多出转移,膀胱癌晚期,目前已经花了四万,后期化疗还要不少钱,医生说如果动手术的话,光手术就要七八万。真的撑不住了,已经因病返贫了。

请问下属于大病二次报销的范围吗?焦作市还有没有因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困难的  临时求助的相关政策。
发表于 2021-9-26 17: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大病报销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含门诊重特大疾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起付线1.1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合规费用1.1万元——10万元,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咨询电话:2662970。
    关于你提到的“焦作市还有没有因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困难的临时求助的相关政策”,一是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低保身份,如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可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待遇;二是可向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部门)反映个人情况,是否符合突发严重困难户的认定标准,如符合相关政策,经当地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突发严重困难户并列入重点监测对象的,可享受医保托底救助政策。
    感谢来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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