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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修武县村庄(小区)违反2022年第18号通告第三条规定的有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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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6: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3月29日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2年第18号通告第三条规定:防范区内各村庄(小区)暂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置防疫岗,人员可正常出入,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不聚集等措施。坚持“三级包保”和“五包一”责任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健康管理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在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出台前,应严格执行18号通告规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反弹。修武县村庄(小区)违反2022年第18号通告第三条规定的有哪个部门负责处理,怎么处理?为什么修武县周庄镇刘庄村的主要干部屡次违反规定没有被处理(政府在线有证据)?
发表于 2022-5-5 12: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2-5-17 22: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周庄镇政府的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因周边地市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将各项防疫政策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具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镇纪委和党政办成立联合督导组,每日对辖区各村、企业、商超巡回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在全镇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切实压实防疫责任。
      如发现本辖区有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情况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391-7711217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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