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4655|回复: 2

[已办结] 阳光丽景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18 16: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阳光丽景苑小区可怜而无助的住户。自疫情开始至今,我们深受党和政府的恩惠,小区人民享受着健康而舒适的环境。但是,在社会主义优越性无处不在的情况下,我们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5月13日,小区的电梯,在没有任何提示前,突然被电梯公司停电禁止使用。已经六天了,无人问津。看着一些年纪苍苍的老人攀爬着十几层的楼梯真的很无语,万一摔着了或有啥不舒服,120估计也无法解决,该咋办呢?而我们小区的问题却不仅此。小区分三期交房,第一期的2015年初交房,不少住户当年装修入住;第三期2018年交房,有住户也是当年入住。入住住户不少,可房产证却毫无踪影。2020年8月,我们去县信访局反映情况,城建局接手我们小区的问题解决。两年过去了,除了把原来一块绿化区改成停车场外,其它没啥变化,房产证还是遥遥无期……
对于政府,我们无比相信。政府是我们的依靠,是我们的主心骨,当我们毫无办法时,政府肯定会给我们做主的。我们寻求政府帮助:
1、尽快让电梯正常使用,老年人实实在在爬不动楼梯了。
2、房产证是我们房子的法律依据,我们殷切期望尽快能拿到房产证。
3、催促开发商按标准尽快完成小区的绿化以及其它配套设施。
4、规范物业管理。一个保安看大门,两个老人扫全小区,这种物业管理,我们实在受不了。
物业公司说我们不交物业费,可我们实在不知道怎样交。房产证办不下来,大伙心里没底;再有,大产权房遇到还不如安置房好的物业管理,让我们交大产权的物业费,我们实在太亏,我们真的不愿意!
我们恳请党委政府据实查证为我们主持公道!
殷切期望!
致敬!


                    阳光丽景苑全体业主
                    2022年5月19日
发表于 2022-5-18 17: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县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中心、清化镇街道办理,请耐心等候。
发表于 2022-5-23 17: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反映问题,经县有关部门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1.针对反映电梯问题。经清化镇街道调查落实,关停电梯已于5月21日正常运行。
2.针对反映办理房产证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落实,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资料不齐全,未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待申请资料齐全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立即办理登记手续。
3.针对反映要求开发商按标准尽快完成小区的绿化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落实,根据阳光丽景苑小区设计方案及规划核实测绘报告,该小区绿地率及停车位等配套设施符合有关要求。
4.针对反映物业服务问题。县住房保障中心已与该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尽快协调解决小区存在的问题,并在下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进行小区物业服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5-24 07:46 , Processed in 0.21622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