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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购房补贴咨询,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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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6 00: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管局领导您好,我于2019年申请领取大学生落户补贴,2020年因故停止领取,我近期有购房打算,现就个人切身利益事项咨询如下: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该房屋非通过购买形式获得,我是否可以申领《焦作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贵单位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引才聚焦”板块中,办事指南公示的原文表述为:
(一)补贴对象为已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享受落户生活补贴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二)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的本科毕业生(不含上述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三)2018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首次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购房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自住商品住房。


简而言之就是,我名下的房子不是我买的,也没有购房合同之类的东西,我能否在买新房的时候申领《焦作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我个人认为我符合以上规定并第三条之规定,如果不可申领,请详细阐明为何不可,请在本文下以文字形式跟帖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22-7-4 09: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了解,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已在官网平台上发布公告:“自2022年6月27日起暂停受理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的申请”。建议该网民可以登录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方平台查看该公告,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391-2118725。感谢你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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