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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焦作山阳水岸房产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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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30 16: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麻烦问下以下关于山阳水岸的问题:
1、房产证何时能办理,现在进度如何!
2、该项目配套费问题,依据开发商如果在2009年4月1日之后办理的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新标准执行,不再征收燃气、热力配套性收费问题,据了解该开发商未取得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文件,业主是否缴纳该费用呢!
 楼主| 发表于 2022-6-30 16: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8-9 19:33:41 | 只看该作者
补充:2009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手续”。第五条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120元”。此外,第十四条指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标准执行后,不再征收燃气、热力配套性收费”。也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应在办理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完整个楼盘的配套费,而这些配套费应计入建设成本核算到购房者的房价中。简单讲,就是购房者购房的房价中,其实已经包含的配套费,因此,除了《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和第十六条的情况,自2009年4月1日起,开发商无权再单独收取购房业主的配套费。
发表于 2022-7-4 16: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房地分散登记时期导致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我市针对该类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在各辖区成立了历史遗留问题受理专班办公室,目前山阳水岸小区已被列入我市不动产登记问题楼盘项目。关于该项目具体办理进度,请您向山阳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咨询,电话:0391—3555034,地址:山阳区政府910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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