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26385|回复: 1

[已答复] 关于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7-11 10: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公司于2009年开发建设县幸福花园住宅小区。项目伊始,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项目的落地和推进,也给与了极大的重视和帮助。分别于2009年、2010年两次将该项目列为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颁发有证书)。
依照2009年县委下发的修发(2009)5号文件(中共修武县委 修武县政府关于印发修武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内容,我公司在开发建设结束后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返还。现该项目已经结束,且符合相应退税条件。
结合国家提出的为企业纾困解难的精神,遵照焦作市新近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二条的内容要求,现请求县政府、财政局予以落实解决。
联系人:苏**
联系电话:186********
发表于 2022-7-12 09: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光临财政专栏。
      此项目属于修武县招商引资项目,请您向修武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
   希望您继续关注财政专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4-5 16:55 , Processed in 0.04616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