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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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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7 18: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急需八十一岁非退休职工老人在焦作市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及手术费的具体报销政策(在示范区交的新农合),目前找了好多网站都找不到具体的政策,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22-8-3 10: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在焦作市人民医院门诊费用无法进行医保报销。您可到参保缴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享受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50%比例报销,2022年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340元,以后年度按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减去“两病”年最高支付限额确定。
      您在焦作市人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200元,政策范围内1200元-3000元报销比例60%,3000元以上报销比例70%。参保高龄老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
      住院期间用药、诊疗等项目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三大目录”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中心医疗服务科0391-882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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