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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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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19: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孙子、孙女每次得病去保健站治疗,费用都要一、二百元,感觉很吸气。经常听说居民医保可以门诊报销一部分,可具体怎么报销却不知道。请医保局具体讲下居民医保费用如何报销?谢了!
发表于 2022-11-2 08: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2-11-4 16: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县医疗保障局的答复公布如下:
      根据《焦作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焦医保〔2020〕27号)文件规定,参保居民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由门诊统筹资金支付的,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应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可由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报销政策:参保居民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50%比例报销,2022年度内累计报销的额度为340元。
      因修武县妇幼保健院不是我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所以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不能按居民门诊统筹报销,费用由患者自付。患者可以到参保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均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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