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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华芳小区一期物业费随意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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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2 14: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修武华芳小区一期物业费去年交是1.1元一平,今年物业要求按照1.3元一平交,说是恢复原价,但一期业主签的合同上显示是1.1元,且华芳小区一期二期同为建业物业,一期基础设施与二期基础设施差别很大,一期无门禁单元门随便进,一期车棚非常少,电动车充电不方便,停车位少,绿化不如二期等,请问如果物业要求涨物业费,需要向业务提供什么材料,如何判定物业费涨价是否合理?
发表于 2022-11-14 10: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2-11-18 16: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县住房保障中心的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华芳开发商经调查落实2期经过2018年11月27日招投标,建业物业中标,入住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签订的全委合同是1.3元/平/月,因当时二期未交房,小区未封园,建业物业进驻时仍是按1.1元/平方/月的费用收取,开发商补给差价。2021年3月底小区封园,一期的物业费从2022年1月1日恢复了合同价。
      物业公司已经于2019年1月21日公示“华芳国际一期的物业费从2018年11月1日开始计费,预交一年物业费,物业费标准暂时不便,1.1元/月/平方,二期交房后二期交房后恢复合同价1.3元/月/平方”,在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在小区进行了二次公示,于2022年1月1日起恢复合同约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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