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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交通处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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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5 17: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一直在在友谊路居住,每天基本上都要驾驶机动车经过站前路与友谊路口上下班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20日期间,在焦作市站前路与友谊路交叉口的8次被被告安装的电子眼拍摄到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罚款。本人认为8次处罚完全是由于被告管理有重大漏洞所致,甚至存在有意给车主设套嫌疑。
1.该路口由南往北方向为双车道,每个车道内有2个标识线,东侧车道进口标识线为右转,出口时改为右转加直行,上下标识线不一致。
2.西侧车道进口标识线原为左转加直行标志,后被人为抹去直行箭头,变成了左转标志。
3.由于右转车辆通常较多,高峰期时车主在驶入车道时车主根本看不到东侧车道出口的标志线的变化。本人在接到违法短信时一直比较困惑,始终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便在10月20日非高峰期时,专门前去查看,才发现东侧道路尽头(出口)变为右转加直行,本人一直在西侧道路直行被拍摄道违章。
4.本人在友谊路居住多年,一直按照此方式经过该路口,交警在安装监控电子眼,开始抓拍前,应首先完善标识线,车主进入车道前就知晓直行车辆应该占道位置,而不是在出口处突然变化,而导致扣分。
5.由于本人于2022年10月21日向交警反映了此问题,该路口暂停了未按标志线行驶的违章扣分,并于12月14日,对该车道标志线进行了更改,左道添加了直行标志。说明交警已经认识到存在漏洞并予以改正,但对无辜受罚的群众的处罚问题不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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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7 09: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在那儿被罚过,看来受害者不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1-6 17: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群众诉求为导向,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我们在经过实地查看和周期性调研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信号灯配时、道路标线等交通设施设置,最大限度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便利出行。如您对交通违法有异议,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复核或持处罚决定书到焦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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