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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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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08: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好: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这个具体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如何申请?
发表于 2023-1-27 09: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光临财政专栏。
    医保、卫健、财政部门积极沟通联系,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住 院医疗费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机构垫资,尔后当地财政再对医疗机构进行预付和清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已经出院且个人负担部分患者或家属已经结账的,其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原则上由救治的医疗机构负责向出院患者或其家属先行垫付,尔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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