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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舅舅(非农户口)和外婆(农村户口)能否收养外甥(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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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 18: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姐姐家两个儿子,两个老人,现在姐姐的孙女有先天性疾病,生活负担较重,舅舅(非农户口)和外婆(农村户口)能否收养外甥,让舅舅抚养外甥长大成人
发表于 2023-4-11 17: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如果收养人同时具备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所列条件,被收养人生父母愿意共同送养的可以到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因咨询内容表述不够详细,具体可向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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