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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喇叭叫卖噪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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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09: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县已经再次评选文明城市,市容市貌确实较之前大有改观。但现在大街的喇叭叫卖声已经形成严重的噪声污染,特别是在菜市场、百货楼、文化路附件,小商小贩、沿街店铺比这谁家叫卖声高,还有是百货楼附近沿街门店经常请的司仪,他们的音箱声音更是大到振聋发聩。每次路过,十分嘈杂,甚至影响听力。
对比其他地方,就比如我们的省会郑州,人家的步行街、居民区等就不允许喇叭叫卖,焦作市区也没有像修武这样满街叫卖的噪声。虽然没有叫卖声,但是烟火气还是很浓厚。

以下是一些法律法规:
1、正常居民楼超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算扰民。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
2、法律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三项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的环境噪音标准是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住宅室内噪声标准是根据生活安静的要求和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参考住宅窗户条件制定的,一般不应低于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20分贝。

现在强烈建议,城管部门动起来,出台规定:1.流动摊位、沿街门店如果使用喇叭、音箱进行叫卖宣传,声音必须低于法定分贝数,超出分贝数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处罚、第三次没收播放设备;2.沿街店铺搭建舞台进行促销展销活动,必须按照规定提前进行备案登记,不得未经审批私自搭台、不得占道搭台,舞台音响声音不得超过规定分贝数,如有违反终止宣传活动并处罚金;3.城管部门在整治市容市貌过程中,不仅要处理占道经营,还要管理噪声。

其次,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上述问题进行提案,共同为我县良好宜居的生活环境努力!
发表于 2023-5-18 10: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
发表于 2023-5-22 15: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县公安局、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的答复公布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建议。经实地调研和走访,确实存在您反映的情况。
    为了切实解决城区噪声扰民问题,县公安局积极协同城管、住建、环保、规划等职能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规范经营时间。对相关路段的商户出摊、收摊时间加强管理,避免噪声影响周边群众。二是严禁占道经营。对于文化路、八一北街交叉口等路段的流动摊点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商户如开展店外促销活动应与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修武县开业庆典承诺书》,保证店外秩序井然、干净卫生、无售卖商品展示、无高音喇叭,对于影响交通安全、违规使用高音喇叭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店外促销活动,一经发现及时查处。三是强化宣传。利用商户微信群等方式向商户宣传噪声排放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商户和流动摊主控制噪音污染的自觉性。四是重点监管。对使用喇叭叫卖声音过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商户和摊点进行重点管理,要求商户调整和改进经营宣传方式,对于噪声扰民的商户给予劝诫警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努力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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