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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合法购买的宅基地被错误等级为耕地,如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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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4 16: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本人花费一万多向村委会购买了一个宅基地,当时与本人一同购买的村民陆续将房子建好了,本人购买的宅基地东西两边都已经建成了房子,本人现在准备建房却被告知该地方属于耕地。现在村支书也承认当时卖给我的这个地方属于宅基地,村支书说因为当时进行土地性质登记时我的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因此被登记为了耕地。我现在想申请变更土地性质,请问该如何申请?
发表于 2023-8-2 08: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都需要进行审批,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将村民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提交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审查讨论通过后,将讨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将相关材料报乡镇政府。
4.收到村级申请后,乡镇政府明确的机构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房屋建设管理等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农业农村机构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级审核公示等。自然资源机构负责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地质条件是否符合建房要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
根据各相关机构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村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审核没有通过的及时告知村级组织。
依据以上政策,如需在宅基地上建房,请先向村组、乡镇提出申请;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要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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