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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沁阳市公安局王曲派出所干警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给被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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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5 00: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6月,沁阳市公安局王曲派出所干警,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给被举报人,导致被举报人尾随到举报人家里。
举报人随时有生命安全。
反映给沁阳市王曲派出所,沁阳市公安局,至今没有调查结果。
请焦作市公安局提级调查。
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发表于 2023-9-11 18: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反映已收悉。因反映的问题未说明具体情况和干警姓名,目前纪检、督察等部门正在进行核实。建议您说明具体反映事项或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向沁阳督察大队反映情况,举报电话:0391-5696032。
 楼主| 发表于 2023-9-12 17: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举报信,被沁阳市公安局王曲派出所干警在讯问被举报人时,故意将电脑上的信息,透漏给被举报人。
我的举报信息很全,在王曲派出所杨所长那里。
沁阳市公安局只要调查,是谁在王曲派出所讯问被举报人,就水落石出,很难吗。
我只知道沁阳市公安局干警泄漏举报人信息,不知道泄密干警的姓名,我不在现场。
 楼主| 发表于 2023-9-13 23:54:27
时间,2023年6月1日,
地点,王曲派出所接警室,东边平房,南边有电脑的备警室
事件,具体事件给王曲派出所杨所长讲的很清楚。
人员,王曲派出所公安干警,一人或两人。
我讲的很清楚了,查不查,责任在沁阳市公安局。
我等了四个月了,我继续在等,
。。。。。。。。。。。。。。

发表于 2023-10-18 20: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局也是将信访信转被举报单位办理的,一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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