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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孟州升龙华府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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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 11: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孟州升龙华府小区买的房子,契税已经交了好几年,开发商为什么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而且同一个小区有的有房产证,有的没有!什么原因!
发表于 2024-3-4 09: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
发表于 2024-3-7 14: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现将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公布如下:
调查情况:经调查,升龙华府小区由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孟州市河雍办事处光华北路006号,共7栋住宅商品楼。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升龙华府小区1、4、5、6、7号楼符合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条件,已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升龙华府小区符合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条件的房产共计427套,已办理转移登记。
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升龙华府小区2号楼和3号楼尚未提供符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条件的相关资料,暂未办理房地产权首次登记。
处理意见:鉴于以上调查情况,由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升龙华府小区2号楼和3号楼符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条件的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后,买卖双方(住户和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符合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条件的相关资料申请转移登记,我局将会尽快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孟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391—8156091。
 楼主| 发表于 2024-3-7 17: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答复~请问开发商为什么不提供2号楼和3号楼相关材料呢?相关部门能不能催促开发商尽快提供材料呢?2,3号楼的业主们很着急!等了太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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