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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滴滴青桔电动车乱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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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9 14: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领导好:
      我于4月20日早上8点10分在中信银行北边骑滴滴青桔电动车到自来水公司综合楼南侧,时间大约20分钟。我把车放到停车位,还车锁车时滴滴青桔系统一直是全力加载中,无法正常锁车。8点39分接到滴滴客服95066电话,说是10分钟后自动结束。我把车拍照后就去办事了。但下午我看滴滴青桔系统显示要交费21元,其中车费2元,超出起步时长费4元,调度费非还车点15元(自来水公司综合楼南侧是正常的停车位)。随后我在系统中联系客服中心进行申诉,系统随即自动减免4元,再进行申诉无回复。系统客服中心是智能的,我联系滴滴客服也是智能的,都没有回复。
     我于4月23日通过12345热线反映滴滴青桔电动车乱收费情况,滴滴青桔焦作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不管,让联系公司客服,可公司客服是智能的,根本联系不了。我又多次打12345,工作人员只说反映,还让我找滴滴青桔公司注册地投诉,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我想一个企业在焦作经营,焦作的有关部门管不了吗?那不是焦作生产的商品,出现问题都去生产厂家找,销售企业不用承担责任吗?
    现在通过政府在线向你们反映,希望各位领导百忙中抽时间尽快解决。
发表于 2024-5-10 15: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按照便民原则,依据《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在投放地点发生的纠纷,建议向我市共享单车投放批准部门反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请您向平台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楼主| 发表于 2024-5-14 16: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领导好:
      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在焦作,为什么不能在焦作投诉?如果这样焦作的商家都可以随意欺骗消费者,消费者要维权就必须向商品生产地去投诉?
发表于 2024-5-20 08: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请您向平台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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