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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铭源新天地小区地下车库、储藏室权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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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6 14: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为博爱县铭源新天地业主,因不知去何处查询,特向各位领导咨询以下问题,望各位领导能予以答疑解惑:

1.铭源新天地地下车库、储藏室是否为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全体业主还是归开发商,或是国家?

2.开发商现向广大业主有偿转让车库、储藏室使用权,该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3.地下车库、储藏室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否有相关规定,如不得大于20年等?

以上,恳请各位领导能予以解答,感激不尽!
发表于 2024-5-17 08: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请您耐心等候。
发表于 2024-5-23 18: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反映问题,经鸿昌街道、国动办、自然资源局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经落实:1、据小区物业和开发商所述,小区地下车库有一部分属于人防工程,一部分属于开发商建造的满足小区业主居住使用的停车位,储藏室属于开发商投资建造的、为满足小区居民居住使用的建造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3、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在非战时,开发商可以通过出租获得收益;非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储藏室使用权,开发商可以通过出租、转让方式获取收益。期限同土地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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