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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华清森林城东苑吉泰物业违法占用公共区域划成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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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7: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焦作市解放区华清森林城东苑小区内地面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从2018年交房到2023年老百姓都正常生活着也没有谁私占公共区域,2024年5月份吉泰物业私自将公共区域划线编号成停车位以固定车位形式出租给部分业主,涉嫌违规,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现在造成业主却没有车位停车,矛盾爆发日益突出。广大业主都反对,但物业一意孤行违反法律,造成业主爆发大量矛盾冲突。请政府出面为老百姓办实事制止吉泰物业。
发表于 2024-5-28 10: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qazwsx1234,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解放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解放区住建局、焦西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解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华清森林城东苑由焦作市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吉泰物业)负责管理。吉泰物业表示,为规范小区机动车有序停放,保护小区生活环境,其对院内停车位进行规划,并对已选择固定车位的业主收取管理费(管理费包含车辆道闸路面维护费、照明费、监控费、停车区域(地下车库)的保洁费),并非收取车位租金。未选择固定车位的业主车辆可自由出入小区,并在未固定车位停放。经核实,小区共有车位105个,已固定车位37个,剩余未固定车位68个。调查后,区住建局已责令吉泰物业端正服务态度,暂停收取费用,并积极与业主进行协商。焦西街道已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代表和反映人于上周末进行了第一次见面沟通。吉泰物业表示,已暂停收取停车费用,待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后再开展规范小区停车事宜。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督促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再次感谢您对解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16: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物业已收物业费无权再收取管理费;物业的解释是把收的费换个名目说成管理费是偷换概念欺骗人;吉泰物业违法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所以不认可调查处的这条解释,请立即处理相关问题纠正违法行为,令物业对公共区域恢复原状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16: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jzjfq 发表于 2024-5-28 10:04
qazwsx1234,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解放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解放区 ...

首先物业已收取物业费,无权再收取管理费,所以这条解释依然不合规;况且这条解释里面也写着固定车位,这是变相承认私占公共区域划成固定停车位了,解释里把收的费换个名目说成管理费是偷换概念;吉泰物业违法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所以不认可该解释处理,请立即纠正违法行为,令物业退还缴纳的车费对公共区域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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