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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咨询] 弘正新高地交房强制收取物业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否则不给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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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09: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弘正新高地开发公司(弘正置业公司)通知业主收房,但是强制必须交装修押金2000元、垃圾清运费5元/平方、一年物业费1.2元/平方、电表预交100元等,必须交完这些钱才能拿到新房钥匙。国企就可以这样任性吗、习主席要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欺压群众之风,希望政府衙有关部门有人能管理。让老百姓掏的血汗钱有保障!
发表于 2024-7-19 16: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对于投诉“弘正新高地开发公司强制交费”问题,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以下费用,对所交房业主无论是否交纳都可以领取钥匙。
1、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在业主手册上已有约定。
2、建筑垃圾清运费为5元/m2为市场价格,也可自行清理。
3、预存电费100元/户,系开发公司按供电公司要求代收。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1.20元/m2为前期物业合同约定费用。

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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