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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外墙保温改造致室内渗水严重,山阳区住建局事前不作为,事后一味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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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6 16: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源湖小区东二区4号楼204室于外墙保温改造后第二年发现客厅、卧室3处渗水。自2021年至2024年6月,先后向社区、物业、街道、市民热线反映。各方回复如下:
     1.社区。2021年向社区反映,社区书记回复:目前很多住户反映渗水,等区住建局查看后给答复。2023年底再次向社区反映,社区转区住建局答复:东二区施工队已解散。
    2.物业。物业认为基于小区多家住户渗水情况判断是保温改造施工造成的。7月初,把南北两个落水管下口扩大,但北落水管大雨天也几乎看不到出水。
    3.街道。街道表示会向相关单位反映。
    4.市民热线。2024年上半年多次打市民热线。第一次回复“已过质保期”。改造工程是2019年9月的事儿,并未过期(经查,质保期5年,使用期25年)。再次反映后热线转区住建局答复“落水管问题”,热线建议可走法律程序申诉权力。
    2024年上半年在向有关方面反映问题过程中,不经意间发现北面落水管并没有从上到下都嵌在保温层中。具体情况是,北外墙落水管从6楼向下至2楼半成向北突出的弧度变形,且变形部分均悬在保温层外;自2楼半向下嵌入保温层。由于没有施工前后拍照对比,无法判断是施工前已变形,还是施工时被拉拽变形。如果施工之后变形,那么落水管变形从保温层脱出一定会造成保温层大段破损,但实际情况是这一区间的保温层没有破损。这就说明施工是在落水管变形状态下进行的。可以肯定的是,施工方是在没有对落水管变形进行上报和处理的情况下进行的施工,使得工程结束后因外墙封堵不严、落水管不能发挥作用,保温层内出现积水,最后导致住户室内墙面渗水。
    2024年6月5日,我们到山阳区住建局建设科反映情况。6月13日,建设科魏主任等一行两人到现场查看情况。社区李主任陪同。现场我们提出“落水管有问题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施工”的问题,魏主任回答“这个项目不包括落水管改造”。这次区住建局出现场的结论是:南北两个落水管老化,住户要自行解决问题。
    之后,我们继续向社区、物业和市民热线反映情况。7月10日,区住建局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们了解情况,对我们提出的“为什么在落水管变形情况下施工”的问题不予回应。通话不了了之。
    另外,我家1楼104室家中同样位置也有渗水情况。客厅东外墙、北外墙1-2楼处保温层还有较长的鼓裂。这些都说明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请山阳区住建局正视问题根源,早作为快作为,妥善解决问题,不要让惠民工程变成害民工程。
发表于 2024-7-18 12: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涉及外墙保温改造等项目,由辖区政府具体推进,建议你向山阳政府或山阳区住建局反映问题,由他们出面协调解决。再次感谢你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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