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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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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7 23: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企业在编员工,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不断提高,加之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日益增加,使得家庭生活成本显著上升。然而,我的每月实发工资仅有2000元人民币,并且由于总工资基数多年纹丝不动(工龄工资也没有),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却逐年增长,导致实际到手工资逐年下降,这无疑给我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但行政事业编制的同事们却能够享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带来的福利增长,诸如工资调级、各类补贴(如岗位补贴、物业补贴、绩效奖金)的增加等。相比之下,企业员工却未能享受到类似的待遇,工资多年未见上调,更谈不上享受额外的补贴或奖励。这让我们感到困惑和失落,同样的工作,为什么因为身份的不同,待遇会有如此大的差异?
鉴于此,我希望能够了解以下几点情况:
1.、当前国家对企业在编人员的工资构成有何具体规定?
2、企业员工是否也应该享有类似于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调资机制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补贴、物业补贴、绩效奖金在内的福利待遇?如何享有?
3、面对当前存在的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政府是否有相应的政策措施来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请有关单位能够考虑并采取措施,改善企业职工的待遇,缩小与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抵制不公平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发表于 2024-9-9 16: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
发表于 2024-9-12 16: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现将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公布如下:
经了解,该写信人是孟州市某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但其反映的是编外人员与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同工不同酬问题。目前,国家对编外人员待遇指导依据的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则有明确依据。经沟通,写信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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