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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焦作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收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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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8 08: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焦作市启动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与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经市发改委审价会研究通过,并报请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10月20日0时起启动市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与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对出租汽车乘客每车次增加临时性燃油附加费1元。当车用天然气价格低于6元/公斤并持续10天,则取消该费用。
    现焦作市在2024年的第一季度气价收费标准公告中明确了商用天然气的价格为4.17元/立方米。为啥截止到2024年了还在征收额外的费用?如果是出租车司机自行征收的,是否合法?如果车费标准不能达到司机要求,是否能由市财政补贴?要么开听证会,更改出租车运行单价?或者取消出租车,出行靠私人交通?
发表于 2024-9-30 15: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受理,调查后给您回复。
发表于 2024-10-12 14: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目前我市加气站天然气价格是6.7元/公斤。按照焦发改价格[2021]314号文件执行。
发表于 2024-11-8 11: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便了你我他,绿色出行,焦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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