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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个人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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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0: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温县祥云镇东南村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房,我向县自然资源局反应情况,县里说让联系镇里,镇里有执法权,我联系镇里,镇里说去找县里,说镇里没有权利管,我想知道到底谁能管。我该向哪个部门反应!才能维护老百姓集体利益!
发表于 2024-10-10 15: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情况如下:接到投诉后,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所反映地块系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承包地上建房用于存放杂物。目前,已责令该村民拆除违建房屋。下一步,尽快将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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