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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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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19: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在村里08年就打好地基的宅基地,宅基地上还有两万块砖,由于当时家里出了一些事情,还有后来这些年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就没有盖,我们一直借住在别人的旧房里,这是村里唯一的一块宅基地。现在去盖房了,被通知宅基地被卫星定位成耕地了,我们前后左右都有房子。当初批宅基地的收据和邻居都可以作证。没有房子导致弟弟今年30多岁了,还没有对象。卫星遥感不能作为判断是否属于耕地唯一标准,还请有关部门现场勘测,变更土地属性。
发表于 2025-3-20 16: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规定,对有合法权源(包括村庄范围内原批准的)的宅基地,后续建房时可直接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无需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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