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查看: 9397|回复: 2

[已办结] 关于低保户缴纳新农合费用的咨询,仅仅是咨询,并非投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13 17: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们好!
我们家庭经济困难,我父亲办有低保,听我们同事说,低保人员不用缴纳新农合费用,我上网查了一下,网上也有相关案例,但是我们这里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低保户也要缴费,
发表于 2018-11-21 10: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民政部门资助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低保对象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执行,其余部分由低保对象个人缴付。由于目前参保金采取税务部门代收的程序,困难群众先全额缴纳参保金,民政对象按照医保部门提供的缴纳名单将资助资金打入低保对象个人账户。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发表于 2020-6-3 21: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收到补贴是怎么回事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焦作市人民政府政府在线 ( 豫ICP备05003367号 )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1

GMT+8, 2025-4-20 07:22 , Processed in 0.04880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