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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补缴社会保险是否找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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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7 18: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焦作市高新区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就补交社会保险问题法院让找行政部门解决,不予审理。我听说2017年以后的社保征缴工作已经移交给了税务局,现在确认一下,关于补缴社保的问题能不能找税务局反映解决?税务局是否有社保征缴的职责?如果不能找税务局,应该找哪个部门?
发表于 2019-4-30 10: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由于详细情况无法知晓,我们仅就社保费征缴程序和政策进行答复。如果您是作为该家公司的职工,首先要确认是否在人社部门办理了职工参保登记,如果未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应先向人社等部门反映解决参保登记事宜;其次如果已办理了职工参保登记,按照现行的社保费征缴模式,应先由人社部门核定企业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后传递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才能履行相关的征收职责。谢谢您的提问,也谢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不明,可拨打12366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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