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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政府房屋租金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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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8 06: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个体户,租用的是政府的二间房屋。位置不在繁华地段,在市场里位置也是最里面的。政府房屋的房租是通过拍卖公司竞拍的,租期是三年。2018年我以7500元每间每年的租金拍下二间。今年到期要重新拍卖,想到这两年国内发生疫情,政府也出台了对实体店减免租金的政策,还有网购也对实体店冲击很大,我所在的市场除了政府的房屋,其他属于私人的房屋租金现在一年一间是5000元到6000元一年,所以我想今年这个房租能降低最好,最不好也是和上年租金一样。可到期通知我房租一间一年涨到18000元,涨了二倍多。我想知道这个租金是怎么定的,有没有标准,还是想定多少都可以。

 楼主| 发表于 2021-7-28 08: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商铺位置在三街集贸市场
发表于 2021-7-29 11: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县财政局办理,请耐心等候。
发表于 2021-8-3 16: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反映问题,经县财政局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博政办〔2019〕46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原则上应由县财政局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年租金(或收益)进行评估,以评估价结合市场行情综合确定公开交易的底价。”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对外租赁中,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房屋租赁权到期后,应由业主单位提出申请,以公开拍卖的方式,重新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在今年租赁权到期房屋租金的评估中,评估机构充分考虑疫情等因素影响,并不存在一年租金“涨了两倍多”的情况。建议您和业主单位做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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