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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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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卖鞭炮安全押金1000元,什么时候归还,有利息吗?属于乱收费吗?利息你们发福利、还是分红了?它可是商户的血汗钱,受冻钱,你们过年过节往家跑,我们往外跑,吃不上,喝不上。你们拿着押金又不给凭据,还归还给我们吗?请解放区安监局回答!!!!!!!!!
发表于 2009-11-13 16: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测试

发表于 2009-11-13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所反应问题后,我们迅速与解放区安监局取得联系,并对所反应问题进行查询。解放区安监局非常重视,及时对问题进行了书面答复。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实施意见》(豫安监管危化[2004]275号)文件规定,烟花爆竹经营户(长期经营户和临时经营户)需缴纳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抵押金我。因此,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取不属于乱收费。
二、烟花爆竹经营户在销售烟花爆竹期间,如果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违法行的,其在停止销售经营活动,并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交回安监部门后,其风险抵押金将给予全额退还。
另据了解,所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均为单设的银行账户,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交回安监部门后,将连本带利一起返还给原经营户。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0 1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回答,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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