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网友投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城区监管一中队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中站区店后村七组(黄寺郎口)确有一个生产加工东北大拉皮的厂,原来是一个小作坊,2011年曾经因为与同样的举报于2011年6月由中站区卫生局组织协调区工商分局、派出所、府城办事处、卫生监督所和我们一起联合查处,当时这个小作坊没有生产许可证,也没有营业执照,正在改造生产环境,添置设备,准备各种办证材料,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证照。检查时该小作坊机器设备处于停止状态,生产车间地面干燥,没有生产迹象,原料库房、包装材料库房、成品库房均为空置状态,中站区卫生局负责人对该小作坊负责人强调各种证照办齐之前绝对不能生产,并将拉皮生产设备上面的切割刀卸下暂扣于中站区卫生局。此后,中站区卫生局还多次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到这个地方巡查,都没有发现这个地方有生产大拉皮的行为。直到今年4月份因为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这个小作坊才从中站区卫生局要回切割刀。 2、今年4月份,这个小作坊向市局食品科提出了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核准的厂名是焦作市中站区顺升食品加工厂,2012年5月10日省局颁发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号QS4108 2301 0261,产品为淀粉制品,2012年6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在获得生产许可证以后到取得营业执照之前这段时间未发现有生产行为。取得营业执照以后,这个厂子可以进行试生产,生产出自检合格的产品后应当向市局食品科提出证后检验申请,进行证后抽样检验,证后检验合格了,即可进行正常生产销售。 3、2012年6月5日,监管一队接到市局稽查大队转来的群众对这个厂子举报后,在多家新闻媒体(焦作电视台零距离、焦作日报、大河报、东方今报、焦作信息港)的参与下又对该厂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是:生产车间没有生产迹象,几个库房没有发现成品和包装材料。当事人赵有禄介绍,自从去年下半年没有再生产大拉皮,2012年5月份生产许可证已办理,现正在办理营业执照,待办完营业执照后,报告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生产,产品监督检验合格后,再生产销售。 4、目前,焦作市中站区顺升食品加工厂已经完成了证后抽样,正在等待检验结果,证后检验合格报告出来之前,产品不得销售。我们于2012年6月11日21时许再次到位于中站区店后村七组(黄寺郎口)的焦作市中站区顺升食品加工厂检查,现场没有发现生产迹象。2012年6月12日凌晨4时到6时我们又到中州集贸市场蹲点守候,没有发现牌照为“豫A519E7”这辆面包车,也没有发现有“东北拉皮”、“利华大拉皮”在销售。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食品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我们一定恪尽职守,有报必接,对违法行为一定严惩不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