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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解放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形同虚设?起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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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0: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月4日,解放分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焦国土资停字(2013)第003号,目前已停工。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宗地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该宗地动向,严格控制该宗地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之前不许施工建设。
今天是2013年1月25日但现在施工仍然在进行,最近3#号楼地基都又打好了 ,每天都在施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焦国土资停字(2013)第003号,有用吗?起到应有的作用了吗?解放分局向对该开发商屡教不改的行为,如何让其停工?不停工将继续如是反映问题。
发表于 2013-2-5 10: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2013年2月1日,解放分局领导和相关主管领导又约见了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其讲明了政策,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口头保证在用地手续未批复前不再施工。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宗地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该宗地动向,严格控制该宗地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之前不许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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