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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国法何在?已无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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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5: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在下乃博爱县东界沟村一介草民。村民魏某在村居民区东头,挂着汽车用品加工厂的牌子,无视国法,成规模圈养鸽子、鸭子。将动物粪便肆意排放在居民区,使得附近居民区恶臭扑鼻!!!而且动物成群发出的叫声,造成噪音污染,令人无法入眠!!!如若进入高温天气,苍蝇会满屋乱飞,就连基本的饮食都很难保证!!!《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镇中的居民区周边500米范围内乃禁止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域内禁止开展任何养殖活动,经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内现有各类养殖场要限期实施搬迁,并恢复原貌,散养要停止养殖活动。试问国法何在?公民起码的生活环境保障何在?民生何在?这种将个人生产牟利凌驾于居民生活环境破坏基础之上的行为,能在当今倡导的环境友好型社会下存在吗?魏某对政府部门下发的通知置若罔闻,百姓敢怒而不敢言,试问当今社会主义下还能允许此类人物存在?!在下字字属实,望领导为百姓谋一个合格的生活环境。小区村民拜谢!!!
发表于 2013-3-12 14: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魏某正在对鸽场进行选址、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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