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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向财政局提个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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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10: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些单位涉及行政事业收费工作,每当缴费单位以转账形式缴费时,经常遇到会计到财政局查找时,款项被其他兄弟单位的会计领走的情况,这让我们的工作时间白白浪费到查找,协调上。经我们咨询,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个银行在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转账业务时向财政局转交的单据是银行另外开具的,此单据不显示缴费单位和缴费项目。建议财政局要求各银行在办理此种业务时备注上收费单位和缴费项目,这样就能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避免了许多麻烦。
发表于 2013-6-25 08: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财政部门已与金融部门和报账单位进行了对接,凡缴费单位以转账形式缴费时,各银行在用途或者事由栏目应注明具体的收款单位和收费项目,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在此,对该网友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请继续关注财政部门的工作,今后如有其他好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箱baczzfhfjd@163.com直接向财政部门进行反映。
 楼主| 发表于 2013-6-25 09: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jzba 发表于 2013-6-25 08:51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财政部门已与金融部门和报账单位进行了对接,凡缴费单位以转账形式缴费时,各银行在用途 ...

    财政局的工作效率挺高的,在此我代表有关收费单位向财政局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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