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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武陟县官员不作为 (转自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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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5: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武陟县北郭乡马后庄村三组的五户农民,共54口人因为北郭乡马后庄村民马安阳侵占集体的庄基地,在集体的土地上盖房建庙,连我们的最起码的唯一出路也霸占了,我们因为没有出路的原因上仿到县委公社24年,历经5任县委书记,6任乡党委书记,5任大队支部书记,只是我们在24年里54口人住着30间上百年的老土房(现在已经有多达13间出现坍塌),剩余的全部是危房(随时可能坍塌)。我们5户农民不知道跑了多少次,求了多少人,都是因为人情上下级关系互相推诿,以“等待以后处理”为理由告终(一等再等就是24年啊!!)。致使我们有路不能走、有地不能种、有房不能住、有家不能回!!!
    不知道我们在外边还能流浪多久,欺民罢市、强占集体土地之徒还得猖狂多久,不知道我们还能活多少年,不知道这些共产党的干部(腐败)不作为多少年,不知道这些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的生命重要还是权、人情、不作为重要!!!
    五户农民再一次向这些共产党的干部作揖磕头,快把这一点点的“小”问题解决了吧,24年了,不要再让我们在外面流浪了,过着非人的生活,快让我们回到祖祖辈辈生我养我的家吧!!!
    跪拜!!!
发表于 2013-11-7 10: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有结果后回复。
发表于 2013-11-19 09: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结果如下:
一、调查情况:一、原信反映马后庄村民马安阳侵占集体的庄基地,在集体的土地上盖房建庙,连最起码的唯一出路也霸占了。经调查并到实地查看,马后庄村民马安阳家在马后庄村的一条街道的路南居住,确实侵占了原属秦秀清丢给集体的旧庄基,同时将原属秦秀清的出路占有,在原属秦秀清的出路边界建起一道二十多米的围墙。原属秦秀清家西邻是一条出路,可以走这条出路的有五户群众,分别是马廷玉、马弟柏、马小三、马孝华、马小四,这五户群众居住的地方都是祖辈留下老宅基地,历史遗留的出路就只有2米宽,而且这五户不是因为没有出路不在此居住,而是另有原因。其中马孝华是五保户单生且没有子女,一直在弟弟家居住,该老房一直闲置;马弟柏的两个儿子都已结婚并落户到女家,马弟柏常年在外打工,过年回儿子家居住,老房闲置;马小三家还有一处新宅基地,一家人在新宅基地处居住,老宅基地闲置;马廷玉的儿子在郑州工作并落户,马廷玉在儿女家轮流居住,老房闲置;马小四及老伴去世多年,儿子在西安落户,老宅基地一直闲置,而且马小四家的出路不是该胡同。因此马安阳确实侵占了集体地方,但该四户群众并不是没有出路。
二、原信反映因没有出路上访到县委24年,历任5任县委书记,6任乡党委书记,5任大队支部书记仍没有解决问题一事。该问题是从2008年底马安阳拆除老房翻修房屋时引起的纠纷,这五户群众认为原2米宽的出路太窄,想让村里将原属秦秀清的出路和他们的出路合并成一条宽出路,经村两委多次协调,由于马安阳在原属秦秀清的出路上垫了许多土方,土方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致使马安阳在主房之外两米处建起一道二十多米的围墙,形成了一条2米宽的胡同,造成这五户群众家的出入困难。后又经乡矛盾调处中心多次调解,双方分歧过大,一直未达成协议。2010年北郭乡矛盾调处中心与乡信访办、乡土地所、司法所、村干部及两名县人大代表和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北郭乡矛盾调处中心调解庭就这四户群众出路问题一案进行了基层公论。参加基层公论人员一致认为:马安阳所盖房屋违反了马后庄村庄规划,应予以拆除。但考虑到马安阳有所投入,可以予以补偿(由这四户群众家出工)。这四户群众同意,马安阳不同意。顺后又作出了由马后庄村委会委托马庭玉依法对马安阳提起诉讼处理意见,但马庭玉一直未实施。后经乡村两级多次做工作,马安阳同意以上处理方案,但这四户群众又反悔,造成工作难度增加。乡村两级多次对此事组成工作组,但因这四户群众和马安阳一直反复,未达成协议,不存在不作为行为
二、处理情况:
积极协调马安阳将多占的主房之外二十多米围墙尽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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