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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交警违规执法 违章是否“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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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1: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12月份,朋友闲着没事,忽然想查查爱车有没有违章记录,于是登陆焦作公安网违章车辆查询系统查询车辆违章情况。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11月份四天时间内违章三次,其中一天违章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均为违章停车(到县交警队查过,车辆未停放在车位内),均在同一地点。
  近期,走在修武大街,常会见到骑着摩托、手拿相机的交警在大街上晃荡,一见到违规停车,下车拍照,拍完就走,既不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也不管是否真正影响交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5号)第三章第十二条:“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但朋友并未见到交警出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导致四天内三次违章,甚至一天两次违章,如果不是自己上网查到,说不定还会有第四个、第五个……
  交警执法的目的之一是让违章驾驶人及时了解违章所在,尽快停止违规行为,促使驾驶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做到文明行车、文明停车。修武交警的这种“只拍照、不开单”的违规行为,并没有真正改善交通秩序,因为,驾驶人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违章了,唯一不同的就是交警的收入多了。在此,提醒一下不按车位停车的朋友,赶紧上网查查,说不定你的爱车已经“上网”了,“点击率”还不止一次。别一心当遵守交通的好市民,你想当,交警不干呀!
  现在提倡“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交警部门也不结合下实际,看看修武的车流量,从汽车站到火车站,慢车道、人行道停有多少车,你50米的距离就画3个车位,你把QQ游戏变成了现实,全民参与“抢车位”。
  时至年关,修武交警的这种只以罚款为目的的违规执法,真是让人气愤!
    最后问一下,你们的违规执法,是否还要车主买单?
发表于 2014-1-6 18: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县交警大队答复公布如下:
    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大队积极与当事人联系,查明事实,有错改之,无错加勉,同时我们加强对民警的业务素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文明公正执法,避免因执法不规范造成负面影响。
 楼主| 发表于 2014-1-7 09: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虚话一大堆!能不能办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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