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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我的林地谁做主村干部侵吞我们的林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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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13: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修武县西村乡平顶爻村村民田金山、田德成。今天向您们反映 问题。峰林峡风景区修建索道侵占我们两家的自留坡听说已包赔20万元,现在已快两年了钱还没有发放到我们手里。今日却又听到村里干部说这笔钱要全村人来分。我们质疑:1、为什么包赔我们自留坡的钱为什么不给我们,却要给到村里?2、村里怎么能把包赔给我们的钱分给全村人?原来时候村里找我们,说了一个分配方案:想要村里留一部分,全村人分一部分,剩余5万让我们两家分。我们两家不同意。现在竟然要全村人来分钱,分明是不想将我们的钱给我们。我们查过《森林法》,《物权法》知道林权证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房产证,现在侵占我们的林地属于自留坡性质,我们也经过十余年的经营,种植树木,进行管理,付出了心血。就感觉是自己的房子被占了,包赔的钱要全村人来分,真是岂有此理。村干部讨好村民也不能侵害我们两家自己的利益。我们要求把我们的补偿款全额还给我们


发表于 2014-1-27 11: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现将西村乡答复公布如下:
    2013年2月份,因峰林峡景区占用平顶爻村山林地修建索道,平顶爻村集体共获得包赔款20万元。这一款项如何分配,村里多次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讨论,但始终没有一个圆满的结果。后经村两委摸底排查,从群众中共梳理出三种意见:一是上平顶爻、下平顶爻村民(2个自然村)人人有份,因为集体林地改革后,人人有股权,人人应受益;二是只能由上平顶爻村民分得,因为所占用林地属上平顶爻村民小组拥有;三是应为上平顶爻村民田金山、田德成两家所有,因为所占林地为两家的自留山。
    根据上述意见,村两委积极咨询相关政策、查阅资料,又多次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决定以第二种意见为主,交由上平顶爻村民讨论。
    经上平顶爻村民讨论后,最终形成了具体分配方案:除去集体提取30%和款必须的费用外,其余按上平顶爻村现有人口和现有户数为准,按人六户四(现有人数分包赔款的60%,现有户数分包赔款的40%)的办法分款到户。(参加会议的村民,每户1人也都签了字。)
 楼主| 发表于 2014-2-3 21: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来帮助我们,使我们的利益不被侵占。



从修武县西村乡平顶爻村委回复的内容,已经清楚看到了他们要强行侵占我们村民的利益,他们拟定的三套方案,没有一条吧我们的利益考虑进去。他们打着全体村民和什么两委会的名义,以貌似合理的方式行非法侵占村民利益之实,公然无视法律的尊严。要知道,任何形式的会议和签字活动,都要符从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任何签字,会议都是无效的。我们手里有自留坡的林权证,是有法律效力的,他拥有林权证所附有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我们也从有关部门了解了,林改的内容并不包括自留坡,而是除自留坡以外的集体林坡,平顶爻村委妄图通过村民签字和两委会来改变事实,真是用心良苦。想想全体村民在没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平白领取几千元钱,谁不乐意,平顶爻村委竟然利用民众爱占小便宜的心里,来践踏、侵占我们的个人利益,其用心何其毒辣,手段何其卑鄙。综上所述,可以很清楚的揭露出平顶爻村委,以村民签字为借口进行非法侵占村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望相关领导急民之所急,切实保护好老百姓利益,彻底制止平顶爻村委的违法行为,让我们早日得到我们应得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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